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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信息产业部及河南省通信管理局要求:
1.未取得备案号的网站必须无条件关闭。
2.没有取得备案号的网站,一律不得接入。
3.已通知关闭和列入工信部ICP/IP备案系统黑名单的网站,一律不准再次接入。 |
| 一、备案范围: |
| 使用商丘联通(原网通)公司宽带接入互联网提供经营性/非经营性网站服务的客户(如果您是其他通信运营商的用户的网站也请您到www.miibeian.gov.cn进行自主备案,以免后期给你的网站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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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备案方法(用户自主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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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步、通过登陆www.miibeian.gov.cn,进入国家信息产业部ICP/IP地址信息备案管理系统注册(新网站主办者用户账号),进行互联网ICP备案,如果您是河南联通(原网通)用户,备案接入服务商请填写“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ICP”,用户通信地址如果是个人要具体到门牌号,单位要具体到详细地址,证件号码必须真实有效,否则河南省通信管理局将不给予通过。 |
| 第二步、进入系统备案成功后,请您下载并填写《网站基本信息表》所需信息,然后将备案表发送至我们的专用信箱:sqnetcom@yahoo.com.cn |
| 第三步、取得备案标识后,请您将标识放置在网站主页底部的中央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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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商丘市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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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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