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组织开展大型志愿服务活动

2010-3-9 10:36:09 来源: 编辑:佚名 阅读:256次 字体:  我要投稿


3月5日是学雷锋日,也是第11个“中国青年志愿者日”。团市委、市青年志愿者协会在市中心广场集中开展了“志愿服务献爱心、春暖商丘促和谐”大型志愿服务活动。来自医院、学校、律师事务所、心理咨询协会、水上救援队、部队的1000多名青年志愿者走上街头,开展便民服务、志愿服务、理念宣传、清洁家园等活动。

在活动现场,志愿者们分别设立了咨询台,以现场服务的方式开展各项志愿服务活动。同时,青年志愿者还在社区、学校、企业、主要路段广泛开展了志愿服务理念宣传普及活动。活动中他们共发放宣传单6000余份,制作展板10余块,现场注册志愿者300多人,进一步宣传普及了志愿服务理念,促进了志愿文化建设,在“中国志愿者服务日”掀起了新一轮的宣传志愿服务的高潮,在全社会形成了参与志愿服务的浓厚氛围。

据悉,在“3·5”期间,全市各级志愿服务组织积极开展了各项便民服务、关爱“空巢老人”、农村“清洁家园行动”、 植树造林活动、环保宣传等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全市各县(市、区)开展集中性志愿服务活动80多次,参与志愿服务志愿者近万人。(记者 王 飞 通讯员 王 辉)

又讯(记者 王 飞)3月5日,记者从团市委宣传部获悉,为建立一支长期稳定的法律和心理咨询志愿者队伍,团市委、市志愿者协会决定面向社会招募“12355”青少年维权和心理咨询热线服务志愿者,为我市广大青少年提供维权和心理咨询服务。

法律维权服务志愿者招募对象主要包括:社会执业律师;高等学校法律院校(系)的老师和高年级本科学生、研究生;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等单位工作的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工作人员;公、检、法、司等机关离、退休的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其他虽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但热心青少年法律维权事业的人员如新闻记者、社会工作者等。

心理咨询服务志愿者条件为:凡年龄在22岁以上,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备健全的人格、优良的心理素质和高尚的职业道德情操,热爱青少年公益事业。有心理学、医学、社会学、教育学专业背景,或从事相关实务工作者。拥有执业资格的律师、心理咨询师或有热线咨询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被录用者需持之以恒为青少年提供无偿的心理咨询服务。

符合条件的热心人士可通过商丘共青团网站(www.sqgqt.com)了解具体报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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