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业赔偿无统一标准监管有困难

2010-3-9 9:36:43 来源:北京新闻网 编辑:佚名 阅读:154次 字体:  我要投稿

  - 部门说法

  国家邮政局是快递行业的监管部门。

  3月4日,国家邮政局负责受理消费者申诉的工作人员表示,消费者与快递公司签订的快递运单是用户和企业之间的法律行为,消费者在签单时应注意相关权利义务,必要时还可向快递公司提出约定。

  赔偿标准有望统一

  该工作人员称,快递行业制定的赔偿标准并不统一,给监管带来一定的困难,“基本都是企业自己制定,或者是企业和用户之间约定。”目前,国家邮政局也在考虑制订统一的标准。

  该工作人员称,邮政局在调解过程中一般遵循的原则是: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最高不超过运费5倍的价钱责令快递公司予以赔付。

  快递企业晒诚信度

  对于消费者对快递公司的投诉,邮政局会定期将相关企业的信息在网上实名公布,并对企业的诚信度做出评价,以期达到监管制约的目的。

  (来源:新京报)

  您看到此篇文章时的感受是:
0
0
0
0
0
0
0
0
欠扁 支持 很棒 找骂 搞笑 软文 不解 吃惊
已有 0 条评论
网友评论
正在加载数据,请稍等......
我要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