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法官面对面”40多条建议 河南高院逐一答复

2010-8-30 11:18:38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编辑: 阅读:115次 字体:  我要投稿

8月18日,从全国海选来的25名网友与省高院的法官一起面对面交流(本报曾进行报道)。很多网友现场拍砖、灌水。网友们就防止冤案、错案责任追究、如何处理疑罪、量化法官自有裁量权等问题进行“拍砖”。张立勇院长在回答网友部分问题的同时,要求省高院有关部门对网友的建议进行梳理,逐一回复,并要求办公室监督相关部门落实。根据张立勇院长的指示精神,省高院就“网友法官面对面”恳谈会上,网友所提的40多条建议,逐一向网友做了答复,8月28日,省高院网络办已向网友通报所有建议的答复。

人性化服务方便诉讼当事人

网友建议:建立一个QQ群,让恳谈会不受时间、场地限制延续下去。

答复:为让更多关注法院工作的网友参与网络问政,省高院“爱说话的朋友们”QQ群已于8月19日开通。群内只能容纳200人,目前群内已经满员,要求入群的还在不停地申请。

网友建议:参照劳动仲裁免费的做法,全部免除诉讼费。可借鉴高校建立基金会的做法,由司法部门倡议社会上有爱心的企业或者个人组建司法性质的基金会,对无力承担诉讼费的当事人进行救助。

答复: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应当交纳诉讼费,这是我国司法制度的一部分,全部免除法院的诉讼收费涉及立法问题,目前来看还不太现实。但根据“司法救助”的规定:困难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建立基金会是一个很好的思路,我们会认真研究。

网友建议:对请不起律师的当事人,建议法官侧重考虑,避免当事人走弯路;建议法院在与当事人沟通方面多一些主动。

答复:我们将加强民事申请再审立案受理窗口和刑事申诉立案受理窗口建设,有效维护当事人的申请再审权和申诉权。在两个窗口公开办案流程,公开服务承诺,提示注意事项,提供文书样式,方便当事人申请再审和申诉。

当事人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实行一次性告知,减少当事人的来回奔波。在窗口提供打印、复印、传真等基本服务,提供饮水、书写等便利措施,配置普法宣传图书。在诉讼的每个阶段和环节,及时向当事人告知其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网友建议:网友反映有的法院存在门难进、案难立、卷难阅等问题。有的法院找不到主办法官就进不去大门,有的法院在立案大厅安排的一些临时工,不精通法律知识,当事人为立案跑了很多次,很不方便。

答复:省高院将结合“人民法院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开展,切实扭转个别法院、个别法官“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案难立”等司法作风不端正问题。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将加大督察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严重破坏法院形象的行为给予严查。

省高院将进一步出台措施,规范各级法院立案大厅、法院导诉台等窗口部门工作,配齐配强人员力量,增加便民措施,方便群众诉讼,减少群众诉累,切实保障律师的正当权利,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

网友反映:存在当事人到法院复印、查档收费问题。

答复:查阅档案是不允许收费的,省高院将进一步强调人民法院工作纪律,严禁乱收费行为,并组成督察组对全省法院违规收费行为进行督察。同时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接受群众举报。

网友反映:有的案件进入审判程序后久拖不决,随意延长审限,不做最终裁判,造成当事人诉累。

答复:我们近期正在研究措施加强审判流程和效率管理,运用信息化技术,对每一起案件在审判过程中的每个诉讼程序和办理环节进行精密的节点控制,坚决避免案件违法超审限现象。

预防司法腐败接受监督

网友建议:建立反腐倡廉跟踪教育机制,让法官不想腐、不敢腐。

答复:我们将结合法官学院的教育资源优势,在新录用工作人员、新提拔领导干部培训和其他各类法官培训中增设党风廉政教育课程,利用干警身边违法违纪案例加大警示教育力度。

网友建议:理顺法官队伍的出口。

答复:对那些利用法官身份收受贿赂、损害司法公正、破坏法官形象的害群之马,不仅应该永远开除法官队伍,而且要建立不良记录,让他再也不能从事律师等行业。我们将通过加大对最高法院“五个严禁”、省高院“十条禁令”执行情况的查处力度,对违法违纪法官予以严肃查处。

网友问题:今年以来法院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时有发生。目前全省法院系统尤其是基层法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推进情况及效果如何?

答复:我们每年正月初七召开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会议,让法官到监狱进行警示教育,开展明察暗访活动,发现违法违纪行为坚决严肃处理。我们是全国法院系统首个成立巡视评查问责机构的法院,但是仍然不时出现违法违纪问题。

下一步我们要继续加大反腐倡廉力度:一是不断加强对各级法院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教育;二是重点加大对基层法院院长及人民法院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力度;三是加大工作力度,尽快推进人民法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建立完善;四是重点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职责和任务落到实处。

网友建议:公开法院内部查处腐败行为的信息。

答复:省高院将结合工作实际,通过新闻媒体或互联网等形式,对法院内部查处的违法违纪案件适时向社会公布。

网友建议: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并使之制度化、常态化。

答复:为遏制司法不公,我们建立了案件评查制度、发回改判案件通报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近期,将制定全省法院《明察暗访暂行规定》。

网友问题:对于大量到法院门口上访的人,法院是怎么处理的?

答复:法院立案大厅是接待上访的,但是有些上访者不去,想在门口造成影响。门口设有导诉台接待来访群众。

使老百姓有一个发泄自己不满或叫屈的窗口、平台和条件,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特点和优点。

为从源头上减少涉诉信访案件,我们一是建立再审案件通报制度,从源头上减少信访案件的发生。二是畅通当事人表达诉求渠道。三是加强审判监督职能,及时纠正错误裁判。同时,我们将解决当事人的生活困难和实际问题,减少涉诉信访案件存量。

网友建议:部分法官存在滥用自由裁量权的情况,建议加大监督制约。

答复:从司法理念上来看,法官必须拥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但现实生活中的确存在个别法官滥用自由裁量权的行为。网友提的这个问题很重要,也是我们长期以来的工作重点,去年以来,我们已经下发了一些相关规范性文件限定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从运行情况来看,效果是好的,下一步将继续深化自由裁量权的运行问题。今年年初,省高院专门下发文件,明确将加强对法官自由裁量权的制约作为制度创新重点之一。

网友建议:针对法院系统出现的赵作海案,从制度和机制方面深入思考如何防止冤案再次发生的问题。

答复:我们已经从四个方面加强制度建设,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一是从转变观念上下工夫,要求刑事法官在办案的过程中始终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依法独立审判,真正实现量刑适当。二是从增强责任意识上下工夫,使每一名法官都始终坚持讲事实、讲证据、讲法律、讲责任,竭尽全力把每起案件办好办实。三是从提高执法能力上下工夫,我们制定了《关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指导意见》、《关于几类案件具体证据的审查判断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要求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和适用法律关,确保将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考验的铁案。四是从加强监督管理上下工夫,为确保审判权力规范行使,我们制定了六个针对刑事审判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内容涉及刑事案件开庭、发还改判、收结案及案件跟踪管理、裁判文书展示等方面,力求做到监管到位,防止审判权力滥用的现象发生。(记者 韩景玮 段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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